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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认证

燃气器具法规GAR(2016/426):安全要求与评估流程

2026-10-31

燃气器具法规2016/426(Gas Appliances Regulation,GAR)自2018年4月21日起适用,取代原2009/142/EC。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2014/29/EU):适用产品与认证要点

2026-10-31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2014/29/EU自2016年4月20日起适用,取代原2009/105/EC。它针对的是一类结构相对简单、批量生产、风险可控的焊接容器:仅用于盛装空气或氮气,由非合金优质钢或铝制成,最大许用压力不超过3

CE公告机构流程:型式检验与质量体系审核说明

2026-10-31

公告机构是由欧盟成员国指定并对外通报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特定指令与法规框架内承担符合性评估职责。当适用指令不允许或不仅允许制造商自我评估时,产品必须经公告机构参与评估后方能加贴CE标志投放市场。

压力设备指令PED(2014/68/EU):分类判定与评估路径

2026-10-31

压力设备指令2014/68/EU自2016年7月19日起适用,取代原97/23/EC。它管辖最大许用压力超过0.5 bar的压力设备与组件,把产品分为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与压力附件四类,再按介质危险性与储能规模划分风

无线电设备指令RED(2014/53/EU):射频与EMC要求说明

2026-10-31

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自2016年6月13日起完全适用,取代原1999/5/EC。该指令把射频性能、电磁兼容与人身安全三项要求放进同一部法规,形成一套技术文件、一份符合性声明、一个CE标志的合规结构。

压力设备CE认证:PED分类判定与评估路径

2026-10-31

压力设备指令(PED,2014/68/EU)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超过0.5 bar的承压设备与组件的设计、制造与合格评定。其立法逻辑不同于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不是先设定统一的技术指标,而是先按介质危险程度、压力与容积的组合把

CE自我声明操作:自评估、测试与文件准备全流程

2026-10-31

适用范围 CE自我声明是指企业依据适用的欧盟指令或法规,自行完成产品合规评估并以符合性声明文件确认产品满足相关要求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多数指令中风险较低、评估程序允许制造商自行承担合规责任的情形,例如低电压指令2014/35/EU、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覆盖的多数产品,以及RoHS指令2011/65/EU涉及的电子电气设备等。与之相对,医疗器械、个人防护装备中的高风险类别、防爆设备等指令则明确要求由公告机构介入,制造商无法以纯自我声明方式完成合规。因此企业在开展自评估之前,首要任务是逐条核对产

手机CE认证:RED、LVD、EMC与RoHS指令覆盖说明

2026-10-31

手机是集无线通信、电源管理、显示触控、影像采集与生物识别于一体的高集成度电子设备,其欧盟市场准入以CE标志为法定形式要件,技术依据主要由无线电设备指令(RED,2014/53/EU)构成。